吉林龙潭法院电梯贴“生死状” 称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法院电梯前贴的告示28日,新浪微博友 长春您好 在微博中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楼内电梯前贴出 生死状 : 凡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引来很多友的关注。法院内电梯贴出 生死状 28日16时30分许,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一楼大厅的左侧,透过一扇铁门看到了友 长春您好 提到的那张电梯告示。该告示写道: 由于我院电梯使用年限较长,随时会发生故障。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有事走楼梯。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配合。 调查之时告示被揭下29日9时许,再次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就电梯告示一事进行采访。在一楼大厅,被几名保安拦下,登记过后,保安人员给院方打电话汇报情况,但迟迟不见院方工作人员下来。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告诉,该院内只有一部电梯,使用电梯的楼共6层,电梯只能到5层。9时10分许,一名女子将电梯口的告示揭了下来。跟随这名女子到楼梯口询问,这名女子称,她是法院的保洁人员, 这张告示已经贴上去好多年了,按照要求,我们对告示进行擦洗,稍后还会贴上去。 但随后一段时间,并未看到保洁人员将 擦洗 后的告示再次贴上去。院方人员并没有给出解释10时31分,一名保安人员走过来告诉,他们已经联系到相关领导,稍后安排采访。约5分钟后,来到一楼左侧电梯前的一间办公室内。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治处干部科科长马玉梅和宣传科邓伟接待了。邓伟称, 电梯前的这则告示是若干年前贴上去的,院里领导在外地开会,相关事宜他们并不清楚,需要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给出答复。 对于提出的电梯安全以及告示问题,邓伟称, 他们并不是正式地接受采访,只是出于礼貌,礼仪性的接待。 将提出的几个问题记录后,邓伟表示, 等领导回来后将会给出详细答复。 如果真出现事故,该法院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就此,咨询了长春永平律师事务所的徐永平律师。徐律师称,既然电梯存在故障,就应该及时停运维修, 如果真出现事故,当事单位是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