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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不容错过的种田基建小说,主角骚操作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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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书荒的书虫们,让我们一起进入小说的海洋吧。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

第一本:《捡到一个星球》

简介:神秘的传送门后,连通着一个文明毁灭后的世界,陈今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于是——捡到金属残片一块捡到垃圾机器人一台捡到战场一个捡到城市一座捡到黄金一吨多捡到高科技资料一份捡到……捡到……总而言之,陈今捡到了一个星球

入坑指南:

利用家用电路,给机器人大力它们充满电后。

第二天大早,陈今再次把机器人小队派了出去。

88块充满了电的高能电池,也让它们随身带上,增加续航。

陈今特意叮嘱说道:“大力,这次去了特里斯市,你给我注意一下,像当地银行金库里的黄金、白银,街上珠宝店里的金银珠宝,以及各类值钱的东西,帮我带回来一些,这些东西对我有用。”

“金银珠宝?”

大力的电子眼中射出两束光,在空气中投影出一个淡绿色屏幕,播放出一个画面,问:“主人你指的是这些东西么?”

屏幕里显示的,是金库里堆满如山的黄金白银、珠宝店内满眼钻石光芒的画面。

陈今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连连点头说道:“没错,就是这些东西,我需要这些东西。”

“好的主人,我们会帮你注意,仔细搜索。”

大力敬礼说道。

然后带着探索小队,以小跑的速度,快速朝着东北方向而去,很快消失不见。

陈今则回到地球那边的卧室,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焦急地等待起来。

他有些坐卧不安,游戏玩不进去,看动漫静不下心,脑中全是关于“一夜暴富”的浮躁思想。

有种在等待万从天上落下来砸中他怀里的感觉。

喃喃地说道:“话说大力它们,能捡到多少黄金?一座1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就按人均10克黄金算,捡到1吨黄金,应该没有太大问题的吧?”

“白银少捡点没关系,地球这边工业白银三块五一克,带一吨回来也值不了多少钱。”

“铂金、钻石、宝石、玉石……这些东西也很值钱,带个一小袋过来,应该能卖好几千万。”

“把一座10万人口城市的贵重财物搜刮干净,1个亿的小目标,应该能轻松实现吧?”

房间内,陈今来回地踱着步,搓着自己的手掌道。

甚至产生了去特里斯一趟,亲自参与搜刮的念头,但上百公里的距离……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好在机器人大力它们,没有让陈今等待太久。

第二天中午时分。

大力它们就返回了大坑营地。

但……

“我上吨重的黄金呢?”

“几百公斤的白银都没带回来?”

“满满一蛇皮袋的钻石珠宝呢?”

“我想要的东西,怎么一样都没带回来?”

陈今心里无力吐槽,机器人大力它们带回来的收获,实在无法令他满意。

因为大力它们,就带回了一口小布袋。

大概能装十斤米那种的小袋子。

而且没有装满,把里面的物品倒了出来,洒在沙子地面,呈现在陈今面前的,是以下东西:

破旧机械手表,一百来块。

钻戒八枚,镶嵌的钻石都不大。

铂金戒指,五枚。

首饰二十五件,材质有金有银有玉,但份量不重,最好的一条金手链,大概重二十几克。

陈今觉得里面最值钱的,可能是那串由48枚珍珠构成的项链,珍珠极其饱满圆润,大小如一,光泽照人,应该至少值好几万元。

但距离他心中想要的结果,可谓相差甚远。

面前这堆东西,陈今估计,最多价值来万。

1个亿的小目标,居然完成不了。

陈今得找出原因,他问道:“大力,特里斯市你们搜查仔细了么?没有找到银行金库?怎么才带回这么点东西?”

“搜查仔细了,所有角落我们都找了一遍,包括几家银行金库,但找到的值钱物品,只有这么多了,我的主人。”大力解释说道。

“这不可能?”

陈今表示不信:“一座十多万人的城市,就算找不出1吨黄金,几十公斤总是能带回来的吧?”

“主人,你不相信的话,可以观看我的搜索记录。”

大力的电子眼中,投射出两束绿光,在空气中播放出一段录像,显示的正是它探索特里斯市的详细过程。

且是第一人称视角,保留了全部探索细节。

陈今观看了一会。

然后叫大力进行快进,将画面定格在一家大型银行的金库里。

厚重的金属保险柜,被医疗机器人大宝,用激光器给切开了。

但保险柜内,空无一物。

或者不能说空无一物,里面倒是有一沓沓花花绿绿的纸币,但对陈今而言如同废纸,擦屁股都嫌硬。

黄金、白银等高价值硬通货,全部消失不见。

连续几家银行都是如此。

商业街那些珠宝店的玻璃柜台内,金银首饰的踪迹,也基本消失不见。

至于那些居民房,大力它们翻找了几十户,发现居民房内的保险柜,打开后里面都是干干净净,连纸币都消失不见。

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毁灭战争爆发后,大部分的特里斯市市民,带着各自的财产逃离,没有留下给人捡漏的机会。

商业街上的珠宝店、手表店、服装店、超市,则有大量打砸痕迹,显然,战争爆发后,特里斯市进入了混乱状态,有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洗劫了那些高价值商品。

只是他们洗劫的不是非常干净,留下了多块机械手表、十几枚钻戒、铂金戒以及二十多件首饰,才让机器人大力它们侥幸捡到了漏,不至于空手而归。

陈今无奈说道:

“就算是到了末世,金银珠宝的价值,也依然摆在那里,怎么会被人随便扔掉呢?”

“财富长了脚,是具有流动性的,很明显,特里斯市大部分的贵重财产,离开了这座城市,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1个亿的小目标,注定没有那么容易实现。

值得安慰的是,大力它们带来的这袋物品,是有一定价值的,地球这边卖个几十万没问题,称得上“第一桶金”。

更何况,大力它们只是粗略扫荡了一遍特里斯市,很多角落没有照顾到,捡漏的机会还有很多。

并且,陈今他还亲自捡到了一个“大漏”。

或者说“亲眼”捡到了一个“大漏”。

虽然他没有亲自去特里斯市,但通过机器人大力投影出来的搜索记录,陈今注意到:特里斯市的街道马路上,遗弃了大批车辆。

有小轿车、大卡车、巴士车、各类工程车辆、甚至是农用机械。

数量至少有几千辆,随处可见,遍布大街小巷。

他当即对机器人大力说道:

“大力,你们充完电后,去特里斯市弄辆汽车过来,故障车不要,找容易修好的那种。”

“是,主人!”

陈今则把散落在地上的手表、钻戒、首饰等物品,一一捡了起来,放回布袋中,带到了地球那边的卧室。

第二本:《大龙挂了》

简介:有能拉出金属的龙,有种田养花的精灵,还有一心想要骑龙的乡下男爵。奇幻种田,领主养成!白雨涵呕心沥血之作,敬请观看!

入坑指南:

龙种马。

李斯特丝毫不陌生。

因为他的生身父亲,珊瑚岛伯爵李威廉·郁金香,目前在宫廷中担任的身份,就是宫廷马夫,为蓝宝石大公喂养他心爱的宝马,一匹混合了龙之血脉的神驹。

这个世界有龙。

不是东方的神龙,跟西方的恶龙也不同,而是瑰丽无匹的天地之精华。这种龙本质上是没有性别之分,更不会交配留下后代。但如同它们可以生产宝石与金属一样,它们也会感染其它物种,具备龙之血脉。

有好事者,根据珍贵程度,将龙、精灵、魔兽等做了分类。

最珍贵的,当然是龙,是一国之象征。

其次珍贵的,是龙精灵,是大贵族的权柄。

再次珍贵的,是大精灵,是中等贵族的权柄。

然后珍贵的,是龙种魔兽,混合了龙之血脉的魔兽。

接着珍贵的,是小精灵,是小贵族的权柄。

继续珍贵的,是龙种野兽,混合了龙之血脉的普通动物。

最后珍贵的,是精灵虫,是生产力的基础代表。

其实还有一种精灵,珍贵程度和龙相等——精灵王,传说中龙精灵进化的终点,它的本体虫草无限之大,一棵树就能繁育一片森林,无数魔兽、精灵甚至龙,都在它的本体虫草上生活。

只是,大部分人,都把精灵王当作一个传说。

精灵虫进化为小精灵,几十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小精灵进化为大精灵,上百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大精灵进化为龙精灵,数百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龙精灵进化为精灵王,迄今为止未曾听闻。

李斯特无聊时,做过概率换算。

他假设精灵虫向上进化概率是1/50,小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大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龙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1,。那么,一只精灵虫进化成精灵王的概率,是1/2,,,,二十五亿分之一。

二十五亿分之一的概率,几近于零,难怪精灵王没人见过。

看着眼前的烟雾蛇文。

李斯特心头火热再起,龙种马,理论上是比精灵虫更珍贵的存在。或许从本事上来说,龙种马可能打不过任何一头魔兽,因为它不会魔法。但作为稀罕的龙之血脉,它的身价就不会低。

这个世界上,凡是跟龙扯上关系的,都会受到热捧。

而且本身,龙之血脉会改善物种的资质,一匹驽马混上了龙之血脉,立刻就能成为千里马。

龙种马,绝对是战马的极佳品种。

蓝宝石大公对他的那匹龙种马为何如此珍爱,连珊瑚岛伯爵都争抢喂养?就是因为,那匹龙种马,乃是蓝宝石大公国最精锐骑士团、有着两百四十年历史——蓝血骑士团的标配的蓝血宝马。

蓝血骑士团为蓝宝石家族征战四方,战功赫赫,座下蓝血宝马出力甚多。

蓝宝石大公当然要骑乘一匹蓝血宝马,以此笼络骑士团,表示与骑士们同在。

“龙种马啊,如果我有了一匹龙种马,繁衍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组建蓝血骑士团一般精锐的骑士团?”

想一想,就会很激动。

不过鲜花镇目前有斗气的,只有李斯特、马库斯、高尔泰三人,即便给了他一大批龙种马,骑士团也没影子。

任重而道远。

片刻后,他回过神,眼前烟雾蛇文消失。看着回到小窝开始睡觉的抖森,忽然觉得,骑士团太遥远,但是骑着龙种马、牵着魔兽狗、四处溜达去打猎,这样的生活,还是很容易实现的。

“明天马库斯回珊瑚城,还要去一趟猎鹰镇,大概三天后回来。到时候,我就能修行斗气秘籍完成任务。”李斯特起身,离开了娱乐室。

……

马库斯再次离开鲜花镇。

李斯特不会干等在城堡里,身体养好后,他已经闲不下来。大清早就来到鲜花农场,黑色郁金香的花朵上,郁金香虫已经快要完成同化。

“大概还要两个小时。”看了看郁金香虫,李斯特翻身上马,直奔花生屯,他的花生虫还在孕育中。

卡尔·铁锤正在这里站岗:“大人!”

“我的花生虫怎么样了?”

“还在沉睡,老乔治每天都带人给它浇灌很多粪水,花生虫草长势很旺。”

“严格保护花生虫,我不希望它出现任何意外。”

“请大人放心!”

离开花生屯,返回鲜花农场,等待半个小时后,郁金香虫顺利完成同化。取回郁金香虫,李斯特可以感受到它的欢快,以及它身上多出来的一丝气息,这丝气息就是黑色郁金香的气息,表示郁金香虫已经可以影响到黑色郁金香。

从出生开始,郁金香堡就已经安排所有的精灵虫,尽可能的去同化能同化到的品种,增加它们的实力。

李斯特的这只郁金香虫,早已经将郁金香家族种植的所有品种郁金香,都同化过。

“同化了黑色郁金香,我怎么感觉,郁金香虫有些‘亢奋’?它该不会是想要进化了吧?”心头飘过大胆的想法。

很快就自己否定了。

他获得的这只郁金香虫,是郁金香家族几只郁金香虫中,比较弱的一只,进化可能性非常低。

一棵新品种的魔药,还不足以让它进化。

取回郁金香虫,交给管家卡特喂养——虫草已经种下去,精灵虫哪怕不吃不喝也不会死了,很好喂养。

李斯特很快汇合高尔泰,来到奶牛农场。

“苜蓿的种子很多,我打算从这里开始,将原本的两叶草逐渐铲掉。种植苜蓿。等规模起来了,苜蓿虫就能种下虫草,奶牛们也能适应新的牧草,还有马匹,也可以集中牵来这里喂养。”

虫草周围必须有同品种的植物,否则虫草无法汲取养分,会枯死。

苜蓿虫草的种植,很好解决,李斯特没什么要补充的:“就按高尔泰老师的方案执行,不过,粟米虫和荆棘虫的安排,你怎么决定的?”

“粟米虫,我的想法是先开垦一片荒地,种上粟米看看能不能活过。荆棘虫的话,只能往荆棘岭的荆棘林想办法了,李斯特,我觉得荆棘虫没有什么作用。”

荆棘,一种带刺的小灌木。

通常用来作栅栏,很多贵族的庄园,都喜欢种上一圈荆棘,作为庄园的绿篱。李斯特也觉得荆棘虫没什么用,顶多是为城堡培育一批带刺的篱笆,保护庄园不受小动物的侵袭——至于魔兽,风刃狼的一道风刃,就能砍倒大片荆棘。

火龙马悠闲的吃着两叶草。

李斯特看着不远处几头瘦巴巴的奶牛,道:“不管怎么样,精灵虫是重要生产力,要给它们找到合适的地方种植。”

第三本:《农夫凶猛》

简介:穿越成一个农夫?没问题,毕竟英雄不问出身。何况我还能看见属性栏,开局就有一个金手指是真香啊。但是等等,好像哪里有点不对。领主大人拿出来的那是什么?只见白光一闪,又有一个农夫扛着锄头呆呆傻傻的出现了……

入坑指南:

太阳终于落山了,整个世界不但没有半点凉爽,反而更加的闷热,如同一个巨大的死水坑,天空中灰色的云彩就像是窒息而死的鱼翻起的肚皮,透着一股子绝望。

大地是热的,树干是热的,野草是热的,连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是热的。

李斯文早就喝干了自己的水葫芦,他本来可以再坚持一下,但为了防止已经渴疯了的刘二抢夺,继而影响他的计划,他干脆提前解决了这个麻烦。

但所有人都尽量压住心头的火气,还有饥饿,他们在等待,等待莽汉领主的返回,也在等待一场大暴雨以及最终的命运。

那些灰狼的威胁反而像在很远很远之外了。

隐隐的雷声响起,已经快渴疯了,热疯了的众人纷纷抬头,看向已经黑暗的天空,希望有冰凉凉的雨水落下。

现在一切都是扯犊子,他们只要水,只要凉快。

只有李斯文一直坐在伐木小屋里,哪怕汗水把全身都湿透了,也一动不动,旁边放着他已经打磨得无比锋利的铁斧头,他没在等雨,也没有在等灰狼,他在等莽汉领主,他的眼睛里偶尔已经有杀气闪过,他必须得行动了,至少也要掌握一些主动权。

假如莽汉领主还没有回来的话。

“轰隆!”

雷声压近,天气似乎凉爽了一些,有风吹来,李斯文闭上眼睛,不顾四周仍然存在的闷热,他在想办法创造出一种类似昨夜的奇异状态,现在他已经知道了,灵魂加点和灵魂开发不是随便加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创造出一个宁静的氛围,否则就会有很大的副作用,如呕吐眩晕头疼之类。

而他现在就是要尝试将灵魂开发度提高到19%,黄色小球里还有六点灵魂值呢。

如果莽汉领主不回来,这四点灵魂值就是他搞事情的开始。

“咔擦!”

一道炸雷突兀的响起,狂风不知从何处而来,凶猛的撕扯着,咆哮着,白日里栅栏上的树枝一阵子就被卷飞大半,飞沙走石之中,什么都看不到。

但突然,李斯文就听到了一声闷哼,这声音很小,在狂风大作和雷声隆隆里根本微不足道,倘若不是他一直尝试让自己静下心来也未必能听得到。

一念之间,李斯文二话不说就开启了天赋灵视。

瞬时间,一个次级灵魂力场就丝丝缕缕的铺开,他能看到狂风里飞舞的草叶,树叶,石子,还有新鲜的血腥气。

甚至,依稀能捕捉到风的轨迹。

这风不对!

一条灰影突然从斜刺里扑来,直接蹿上伐木小屋,不过等待它的就是奔雷一斧。

那灰影连嚎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整个脑袋直接就被劈成两半,巨大的力道让它的身体甩飞出去。

呜呜声起,又一道灰影闪电扑来,李斯文双手持斧,仍旧是一记简单的劈砍将其劈飞,然后迅速后退,让开伐木小屋的入口,下一刻伐木工老赵鲜血淋漓地冲上来,连斧头都丢了,他的一条胳膊被咬伤了,不过不算要害。

他爬上来之后,民兵宋虎的身影也冲过来,他却是厉害得多,一根长矛挥舞,逼退两头灰狼,也跟着跳上伐木小屋。

然后,没有然后了。

那个有狗头军师潜质的老陈,老油子曹大,毛躁的小年轻刘二,统统变成了惨叫的源头,继而被撕扯咀嚼声代替。

狂风渐渐终止,雷声消失,暴雨并没有降下,天光反而变得明亮许多,李斯文也终于看到让他浑身战栗的一幕。

只见在傍晚的天光映照下,一头至少三米多高的青色巨狼在十几头灰狼的簇拥下,如王者一般漫步而来,在它的双目之中,甚至能看到如人类那样思考的睿智之光。

这一刻李斯文,包括老赵,包括宋虎都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只无形的爪子给用力攥住,两股战战,汗出如浆,再也没有半分斗志。

甚至李斯文的天赋灵视,直接就破灭碎裂,根本承受不住这级别的碾压。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他接触到了那青狼的灵魂,它就像是在看一份精致的点心,那种愉悦,那种得意,那种戏弄是如此的真切。

李斯文完全没有半点反抗之力。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才明白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到底有多孱弱,这个世界又是何等的凶险恐怖!他自以为是的一点小小底牌连个水花都算不上。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大地突然震颤起来,黑沉沉的天色里,有一道极其狂暴的气息如飓风卷来,瞬间撕裂了那青狼带来的无形压制。

李斯文三人瘫在地上,只能目瞪口呆的看着莽汉领主浑身上下都燃起熊熊大火,手持巨大的狼牙棒,上面的火焰都卷起三四米高,整个人如同一台重型坦克,轰隆隆的冲出黑暗,冲出丛林,一瞬间就与那巨大的青狼来了一次硬碰硬!

青狼咆哮,领主怒吼,双方一击之后都不再攻击,而当监工孙铁石,以及两名高级士兵冲出后,那青狼终于一声嚎叫,迅速退却,只是它临走时的目光很意味深长。

而当所有灰狼都撤得无影无踪,那浑身火焰的莽汉领主就噗通一声坐下,火焰也诡异的消失,整个人在那里不断的喘息,似乎状态很糟糕。

李斯文把这一切看在眼中,就悄悄扔了斧头,恢复成鹌鹑农夫的样子,并且暗暗警告自己今后不要再轻易启动灵视天赋。

因为毫无疑问,这种释放出来的看不见的次级灵魂力场并不是无敌的,但凡只要强大者都能感应得到,并且能将其强行击碎。

老赵此刻的状态是最糟的,又受了伤,又被那青狼的气势压制,最后更是担心被莽汉领主给怪罪下来,毕竟他之前可没少口出不逊,所以他直接就被吓尿了。

民兵宋虎倒是状态最好,此刻正连滚带爬的冲出去,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说实话,现在李斯文倒是明白了为什么宋虎会对莽汉领主无比忠诚,也拥有无比的信心了,实在是莽汉领主太强大了。

还好,过去这一天一夜,李斯文虽然偶尔会有些巧合的表现,并在众目睽睽之下砍死了一头灰狼,但整体上来讲都是非常低调的,尤其还有四个伐木工帮他拉仇恨,挡视线,不然现在岂不就是拉清单的时候了。

不过,看莽汉领主这般狼狈的样子,不但没带回猎物,连之前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精锐士兵都丢了两个,三个雇佣兵,四个猎人,五个民兵统统都死光了,就知道这一次有多惨,所以,面对已经是大猫小猫三两只的领地,莽汉领主也估计无暇细问。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小说,以上图片均为网络上,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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